戈目安

竹马/翔润/磁石都会写,无论什么时候都期待三连和评论的深夜码字人☆★

勇敢(上)

*大三角,陈涛x陈宥维,陈宥维x丁飞俊

 

 

 


丁飞俊在我耳边说着牛排全熟才好吃之类的话,可我一句也没听进去。

 

富二代们很难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休息日,只要他们想,他们就可以随时休息,当然,我说的是丁飞俊。一年前我和王奕抽到了张新开的高尔夫球场免费体验券,我们不会打,但脸皮厚,屁颠屁颠地跟在一群人后面偷师学艺,为首的小帅哥朝球童一挥手,哗啦啦排出一溜球杆来,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,我在后面惊掉了下巴,只觉得手里那张更像是穷人观赏富人生活的电影票。

 

后来我在他家看到了那些浮夸的球杆,才知道那只是他存货的极小一部分。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我喜欢打高尔夫,可我确实一窍不通,又不好敷衍他,只得造作地挥杆,把自己绊倒在造价八千一平方米的草地上。我觉得好丢人,借口去捡球,回来时五六个球童站在我们面前,他笑眯眯地对我说今天他包场,不会有人再进来了。

 

丁飞俊从名字上就蔓延着一股浮夸之气,和陈帅宏不相上下,他追我时,把他那辆迈巴赫停到我们学校大门口,我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些没有脑子的有钱人们解释住宿是怎么一回事,总之,那几天我难得的过上了两点一线的生活,不出校解决衣食住。可好景不长,那辆车后来停到了宿舍楼下,还换了个骚气的颜色。我倒是不好奇他怎么买通宿管阿姨的,毕竟那位阿姨不仅贪财,还好色,难说是因为什么把这家伙放了进来。

 

我答应他当然不是因为钱。

 

 

 


我倒也不是家徒四壁的类型,但不体验一把,富人的生活我总归是想象不到的。

 

刚开始我只想交个土豪朋友,出去长长见识,他倒也喜欢带我一起去,我想这八成沾了我这张脸的光,带出去总是有点面子的。熟悉之后,我发现丁飞俊和我想象中有点不太一样,我总觉得他是个贱嗖嗖的富二代,可在他的好友圈里,别人却叫他小甜甜,管我叫小甜甜的漂亮朋友。小甜甜不管玩什么都很适度,酒喝半杯,歌唱三首,凌晨一点,准时回家,可他的漂亮朋友却往往不能尽兴。

 

我瘪着嘴开车,他玩了会手机,等红绿灯时把手伸出来,放在了我扶挡位的手上面。

 

“哥——” 他好像比我还委屈似得,“可我真的好困啊。”

 

我比他晚生一年,可他管谁都叫哥,我曾对这不公平的待遇表示抗议,他却仰着头冲我嚷嚷,说花的都是他的钱,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,吵完架后我坐在床沿生闷气,他披着羽绒被凑过来,把我整个人都盖住了,我眼前一黑,正在气头上,一用力把他和他的羽绒被都掀到了地上,他躺在我们一起买的波斯地毯上,闭着眼睛一动不动,我慌了神,凑近去看他,他却突然抱住我,在我的左脸颊留下一个吻。


丁飞俊就是这样,做事往往孤注一掷,不计后果,之后又畏手畏脚,毫无安全感——就像他当初把他的豪车停在我们宿舍楼下,却连出来都不敢出来,只敢缩在里面给我一遍一遍打电话。这个故事我最喜欢讲给他的朋友们听,但仅限于喝醉之后。

 

再后来我们越来越大胆,聚会的朋友圈也慢慢变小。直到最后,我的半数家当都从宿舍搬了出来,没课时就穿着睡衣在他家看电视,他用穿着厚毛线袜的脚踢我,嫌我占了沙发上的大部分位置,我就拿他送我得那根高尔夫球杆敲他的脑袋,一直敲到他叫我爸爸才行。除了送外卖的小哥和考试周的教授,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打扰到我们。

 

 


今天勉强算是我的休息日,最密集的考试周刚刚结束,丁飞俊在电话里像是要哭出来了,非要和我见一面,我累得神志不清,但我知道我要是不答应他,他和他那辆迈巴赫又要让我在全校出一次名。我警告他别来接我,他答应了我,帮我叫了个车,我在车上睡得迷迷糊糊,下车时却傻眼了。

 

这家西餐厅以快餐食品油炸加热为主,以丁飞俊的品味,是不可能选择这种餐厅的。

 

至于我为什么知道,三年前宿舍聚会,王奕选择了市中心这家新开的西餐厅,那时候我们都是第一次吃西餐,四个人笨拙地切着牛排,靳凡还把红酒洒了自己一身,谈不上什么愉快的回忆,但起码当时我还觉得蛮好吃的,后来我吃过了各式各样的西餐厅,动辄四五位数,才知道这里所谓的牛排仅仅是一块冷冻了的牛肉而已。

 

我们以前吃饭一直坐对面,这次丁飞俊却招呼我坐他旁边,我又累又困,只得听之任之,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像是在宿舍睡着了,听见了王奕那家伙的声音,我猛地张开眼睛,发现这不是在做梦。

 

斜对角卡座那个带着发带侃侃而谈的帅气小伙还能是谁呢。

 



我和丁飞俊的事我没让任何一个我的朋友知道,包括我的室友,我不确定高尔夫球场上那一面能不能让王奕把这家伙的脸记住,这让我清醒了大半,我偏过头去看丁飞俊,他正咬着柠檬水的吸管,盯着窗外发呆,我叫了他两声,他才缓缓转过头来,但心思好像还在窗外。

 

“怎么了?”

 

他有点心不在焉,我一眼就能看出来,可我却捉摸不透原因。

 

“我室友在那边,我们能不能——”

 

丁飞俊笑了起来,我这才发现他通常用发胶固定的头发拆了下来,变成了乖乖的齐刘海,整个人看上去又稚嫩了不少,这让我想起了另外一个人。他舔了舔嘴唇,又去咬那根吸管。

 

“——我们本来就是好朋友啊。”

 



我又放下心来,想着就算王奕看见了也没什么好说的,大家的交友圈不一样,谁也没必要认识谁,更何况我不说他不说,谁要是能看出来我们是同居关系,那算他是神仙。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,没有特殊情况,王奕和靳凡不可能来这种地方吃饭的,难不成是考试快结束了出来庆祝,可这俩人出来有什么好庆祝的,谁不知道谁几斤几两。

 

牛排端上来时,丁飞俊突然拉住了我的左胳膊,我以为他又要和我玩闹,就去揉他的头发,但他还是不松手,我越来越觉得今天的他有点奇怪,还没来得及想原因,就看到有人坐到了王奕的旁边,和他对视的那一秒,我如坠冰窟。

 

 

 


我有一年三个月零九天没见过他了,可我不可能忘记他的眼神。

 

如果说我和丁飞俊的认识是一见钟情,那我和陈涛便是日久生情。我们俩第一次滚上床时,都以为宿命如此,本就该天长地久。陈涛是宿舍里唯一一个肯听我讲屁话的人,我说什么他都能津津有味的听着,时不时还能发表独到的见解。我们的共同话题很多,也很有默契,有的时候话说到半截对方就已经懂了。

 

他也粘人,但和丁飞俊那种粘人又不一样,陈涛也没什么安全感,但他从不说出来,只是往你身上蹭,时不时给你个拥抱,或者冷不丁地挎上你的胳膊,这时却只能假装没注意,一旦有所回应,他便像触了电一样缩回手,连脖子都是红的。

 

我常想,或许我就是个能给别人安全感的人,而这其中,身高占了一大部分原因。

 

我和他在荷尔蒙最泛滥的年龄遇到了对方,然后就再也不想错过了,一切都水到渠成,我们甚至都没吵过架就决定在一起了。他虽常常没安全感,却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,他做的一切都深思熟虑,连可能的后果都考虑进去。我们大二时去南方一座城市旅游,被飞车族抢了包,陈涛挡在我面前被拖了几米,我大脑一片空白,几个路人帮我把他扶进了医院,后来我红着眼睛陪陈涛在医院走廊里打点滴——剩下的钱加一起也不够住一个床位。

 

别人都觉得我是个二愣子,天不怕地不怕,丁飞俊看恐怖电影时,都要拉我在旁边壮胆。但其实我很胆小,那天我怕得浑身发抖,可我不敢哭,我怕我一哭,陈涛会更崩溃,我低着头握着他冰凉的手,他可能发现我有些不对,把脸凑在了我的面前,眼睛睁得大大的。

 

“不疼,真的,”陈涛笑了起来,“对不起,今天不能去那家你想去的网红店啦。”

 

陈涛就是这样,总是喜欢为别人操心,我也喜欢为别人操心,却没他那么巴结。那之后我总想着做几件保护他的事,也想当一回他的英雄,却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。我甚至怀疑我是一直被他保护着的——过马路他在外侧,打车他在副驾驶,就连住酒店他都要在靠门的一侧。

 

很多人,包括我们的室友,都猜不到我们的相处模式会是这样。陈涛比我矮一些,长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,像是弱势的那一方。

 

后来的故事就很俗套了,陈涛拿到了公派留学的机会,我不想让他走,可我没有留住他的理由,当时我送他去了机场,他紧紧抱住我,把头放到我的肩膀上,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哭。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我听他说了好几遍,才意识到说的是你一定要等我。我当时还在生他的气,生硬的推开了他,直到最后也没有给他一个肯定的答案。

 

如果我能预想到那之后的一年三个月零九天,我每天都辗转难眠,后悔又自责,我当时一定不会把他孤零零地晾在那里,不会让我的英雄挂着泪去大洋彼岸。

 

在他看向我的那一刻,我才发现这些天的浮夸生活不过是自我麻痹,我什么也没忘掉。

 

 

 

——TB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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